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第五次创新学分院级公示表
根据重师商院发﹝2018﹞95号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(第五批)认定的通知的相关精神,学生自主申请,学院和学校审批,经班级公示无误,现进行院级公示,名单xian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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